【記者范家豪/台南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為提升國產稻米品質及增加稻農收益,本(107)年持續推動建置「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輔導農會或糧食業者以集團契作模式,建立產銷一元化體系及產地食米品牌形象,以集團契作之策略,提高農民收益!歡迎農民團體、糧食業者及農友共同踴躍參加。
三品行銷,共創三贏
分署長姚志旺指出「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之機制,係以生產、加工及行銷一條龍的方式,由具品牌與行銷能力之農會或糧食業者擔任營運主體與農友契作,經由統一採購資材,以降低生產成本,再由營運主體輔導農友實施標準化之田間管理作業,合理施肥及安全用藥,確保稻米品質與安全;集團產區契作之稻穀不繳交公糧,收成後由營運主體收購並加工碾製,以「品種、品質、品牌」三品行銷策略,共創農民、業者及消費者三贏局面。
姚志旺進一步說明,集團產區契作獎勵品種,為農委會107年公告水稻推廣品種、試驗改良場所技轉食用或加工型品種、或103~106年間集團產區具契作實績之品種。依實際契作收購面積,核發獎勵金每公頃5,000元,倘契作規定之秈糯等食用或加工型推廣品種,且配合申請「產銷履歷」驗證通過者,加發每公頃2,500元獎勵金;另集團產區所產製之食米包裝標示「品種」、「產銷履歷」等行銷推廣者皆有獎勵措施。
建構產業鏈,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
南區分署提醒,本(107)年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已開始受理營運主體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會及糧食業者於本(1)月8日前提出。另外,因應107年度稻作直接給付擴大全國實施,參加直接給付且參加集團產區契作的農民,較未參加集團產區契作的農民每公頃增加1,500元給付。農民與營運主體契作以集團營運模式,結合地方稻米產業資源,建構區域稻米產業鏈,共同以「南區履歷好米」提升國產米競爭力,促進稻米產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