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4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等各項津貼補助年度調查已開始,高雄市104年最低生活費為每人每月12,485元,較今年(103年11,890元)調增595元;而低收入戶全家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增為新台幣353萬元為限(103年為320萬元);中低收入戶不動產調整為不超過新台幣530萬元(103年為480萬元)。利息所得核算本金之方式,則按103年台灣銀行全年平均值1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0.0138計算。
為避免經濟弱勢接受政府補助民眾因工作、照顧家庭老弱婦孺等因素無法申請參與年度調查,而喪失補助資格致生活陷困,針對103年9月30日前已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老人、身心障礙者等補助戶財稅等相關資料,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及各區公所主動協助查調,除申請人或家戶成員有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投資等個人相關資料異動者,需自行主動提供異動相關資料逕送至戶籍地區公所或里辦公處辦理,其他均委由社會局或區公所查調資料作為審核依據。
本市最低生活費係依社會救助法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並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訂定,另避免接受政府補助之經濟弱勢民眾因土地公告現值調增的衝擊,影響請領社會救助或社會福利等相關補助資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年平均調幅比率(高雄市103年公告土地現值調幅10.42%),104年不動產限額調高為每戶353萬元,以維持接受政府補助之經濟弱勢民眾社會救助資格的穩定性。
有關於104年度調查公告事項,歡迎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ocbu.kcg.gov.tw/,市民如有疑問,請逕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詢問,或電洽本局各區社福中心、社會救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