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眾搭乘火車時汽、機車駕駛人接送旅客交通順暢及改善站前廣場交通秩序,彰化市公所召集相關單位會勘,將原劃設之站前汽車停車格塗銷,重新規劃標線現已劃設完成,廣場右側劃設紅線禁止臨時停車區,廣場左側劃設黃線可臨時停車、但不得超過3分鐘且駕駛人不得離座,方便供旅客上、下車。
請汽、機車駕駛人之車輛進入火車站廣場接送旅客時,靠廣場左側黃線區行駛停靠讓旅客上、下車,駕駛人如須臨時停車超過3分鐘以上或須進入車站購票時,可於火車站右邊車頭停車場停車,該停車場停車未超過30分鐘不用收費,民眾可多加利用,以免違規停車受罰。
在此呼籲汽、機車駕駛人,火車站前廣場禁止停車,紅線區不得臨時停車,黃線區域可臨時停車但不得超過3分鐘且須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駕駛人不得離座以免受罰,彰化縣警察局已將火車站前廣場列為重點拖吊區及加強取締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