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成員都因毒品、強盜案已通緝多時,亡命天涯時個人也隨時都身插2把槍,時刻準備遭警方查緝持槍駁火抵抗,號稱中部地區治安地雷的強盜集團,在10月10日國慶日終於鋃鐺落網,也算是普天同慶,老天有眼。
自100年初以來,以通緝嫌犯黃、江為首的強盜集團,在中部地區犯下多起持槍強盜案。該集團選擇被害對象時,總會秉持著「錢多、警少、離家近」的原則,挑選現金多、沒有警方駐守的處所,而且因為他們通緝的身分關係,也都選擇較熟悉的中部地區犯案。
前年6月25日彰化縣芬園鄉碾米廠遭搶30餘萬元、7月20日南投市強盜南北貨行並在現場開槍案、8月6日北斗鎮台灣菸酒公司配銷所21萬餘元等重大搶案,都是該集團成員犯下,該集團還為躲避查緝,竟偽造南投地方法院、彰化縣政府所屬車輛牌照懸掛使用,還真是「無法無天」。
集團成員因長期通緝,格外機警謹慎,致偵查工作屢遭瓶頸,多次圍捕行動在專案小組不眠不休地抽絲剝繭,終能撥雲見日,在10日清晨,由刑事警察局、彰化縣警察局等警人力50餘名,強勢破門執行逮捕、搜索行動,一舉查緝該集團主嫌黃姓、江姓及陳姓等3嫌到案,並查獲犯罪使用槍械4把、子彈93餘發、毒品海洛因3包、安非他命1包、大量自製雞爪釘(隨車擺放,遇警查緝時丟灑逃避)等證物。
到案女嫌更泣訴她因為毒品,長期受主嫌以毒品控制,並以對其家人不利為由,恐嚇不得自行向警方投案,平時未經其同意也不得外出,她是不得已才淪為他們販毒、強盜的聯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