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近期發生新型H5N1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為有效防範該新型病毒入侵及危害,動物防疫所加強辦理各項防疫措施如下:
(一)加強家禽流行性感冒主、被動監測,並輔導養禽業者落實自
主觀察監測與主動通報疫情,及時處置可能病例。
(二)落實疑似病例疫情調查及採檢作業。
(三)加強防疫輔導工作、增加訪視調查及養禽場輔導消毒頻率。
(四)加強家禽批發市場、家禽理貨場及屠宰場清潔消毒查核輔導及生物安全措施。
(五)辦理轄內防疫輔導會議,加強業者及地區性產業禽流感防疫觀念及作為。
呼籲養禽場應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由於我國位處候鳥遷徙必經路徑,轄區相關業者絕不可掉以 輕心,並請落實下列相關措施:
(一)加強養禽場各項生物安全措施。
(二)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情形,若有異常警訊,請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處理,並配合動物防疫機關進行必要採樣監測工作,以即時發現可疑病例,妥善處置。
(三)持續加強人員、車輛管制,嚴禁閒雜人車等進出禽舍,於禽舍出入口設置消毒踏槽,進入禽舍工作前應先換穿工作衣、鞋。
(四)避免水禽、陸禽混養於同一禽舍,並加強養禽場清潔消毒工作,使用過之運輸籠、蛋箱應澈底清潔消毒。
(五)主動或配合執行重要禽病(新城病及傳染性支氣管炎等)血清抗體檢測,維持足夠保護力。
(六)不得使用非法疫苗。
(七)不得從事非法走私動物及其產品行為,並勇於檢舉不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檢舉電話:0800-039-131,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40號信箱)。
再次呼籲轄內家禽飼養戶(包含工作人員)勿至家禽流行性感冒疫區國家(如中國大陸、越南、香港等)之禽鳥場參觀訪問或接觸動物;若從疫區返國,至少一週後始可進入禽舍,進入禽舍前,應淋浴、更換衣鞋或澈底消毒,保障人員及家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