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27日公告本市明(103)年度4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各項收視費上限,各項收視費用維持不變,社會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除基本頻道收視費以1/3收費為上限外,裝機費、分機費、復機費及移機費維持免收。
高雄市政府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經2次會議討論,決議本市4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基本頻道收視費:慶聯、港都每月每戶維持為500元、鳳信每月每戶維持為510元、南國每月每戶維持為550元;其餘各項收費如附表。
對一般收視戶選擇長繳期方案者,亦訂季繳折扣至少30元、半年繳折扣至少75元、年繳折扣至少180元。換言之,如收視戶選擇「季繳」,平均每月至少將折扣10元;如選擇「半年繳」,平均每月將至少折扣12.5元;如選擇「年繳」,平均每月將至少折扣15元。
高雄市政府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由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傳播、財經、會計、法律專家及政府代表共11人組成,今(102)年11月至12月間共召開2次審議會議,分析4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財務報表資料,為保障消費者收視權益、確保訊號品質提升和兼顧有線電視產業發展,爰決定本市4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103年度各項收視費用維持102年度各項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