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家倫/高雄報導】高雄一名60歲的黃姓婦人以賣香腸維生,10月16日深夜收攤後因身體不適,騎車趕回家休息時闖紅燈,警方追了1公里攔下開單,患有狹心症的黃婦緊張到昏倒,但警員不幫忙反嘲諷「很會假喔」,還用腳踢婦人兩腳想叫醒她,民代痛批警員「沒同理心!」高雄三民一分局坦承執法有疏失,已要求改進。
黃婦患有狹心症和高血壓,只要緊張就很容易暈倒,她告訴警員因肚子不舒服想趕快回家,請求他不要開單,說完太緊張當場昏了過去。趙員認為黃婦假裝暈倒,不但沒理她還忙著開單,10多分鐘後見她沒有反應,用腳踢了黃婦的左、右手臂,最後伸手拉她,黃婦才驚醒。
黃婦醒來後臉色不佳,對員警說「你開沒關係,但求你幫我叫救護車。」但趙員開完單後,竟還對支援同事說「很會假喔,會裝昏倒、翻白眼。」直到黃婦想起身上有帶急救藥,連忙吞了3顆藥丸,趙員才緊急撥打119。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黃婦血壓飆到200多,甚至臉色發紫要求將她送醫,但黃婦以會擔心影響工作而拒絕。
事後趙員被指控冷血,明顯處置不當,警方也坦承有疏失,已對員警申誡處分,並針對值勤態度要求再教育列案檢討。
三民一分局查證,黃婦確實違規,警員開出闖紅燈1800元、無照駕駛6000元紅單有誤,事實上黃婦有汽車駕照,應開越級駕駛1800元,共需繳3600元;警員開單引錯條文、值勤時未開錄音錄影設備,記申誡處分,對於警員執法態度疏失,已要求再教育。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說,警方執法過於冷漠,明顯處置不當,有必要檢討。高雄市議員連立堅表示,警方欠缺同理心,出腳踢人更不應該,此案若釀成憾事,警員不僅會內疚一輩子,也承擔不起。
警執勤過當自保之道
◎遇警察在公共場所攔檢、臨檢,可自行錄影、錄音蒐證確保權益
◎駕車民眾若無違法或違規,可拒絕警方檢查行李廂、搜身
◎若遭臨檢被警方帶回,有權通知親人或律師到場
◎從攔停時間起算,警方留置不得逾3小時,否則即為非法拘禁
◎若遭不法侵害或覺得臨檢不合理,可提告或聲請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