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2)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自9月30日起開始發放,將於重陽節(10月13日)前全數發放完畢,致贈金額為60~64歲原住民長輩及全市65~79歲長輩每人1,000元、80~89歲長輩每人1,500元、90~99歲長輩每人5,000元、100歲以上人瑞每人10,000元。
市府社會局表示,為讓長輩歡渡佳節,除結合各區公所及各團體辦理重陽敬老活動,以健走、老歌演唱、趣味競賽、園遊會..等多元形式歡度重陽,市府更撥出3億9千萬元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凡民國3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在高雄市(102)年6月30日以前設籍本市,且9月13日以前戶籍皆未曾遷出之長輩,將由各區公所派員親自送達或以轉帳方式匯入帳戶。
社會局也呼籲,因近來詐騙事件頻傳,為避免歹徒假借重陽節敬老禮金名義進行詐騙行為,特別提醒民眾領取重陽節敬老禮金時,應由里幹事、里長驗證長輩本人身分證、印章才能領取;如為劃撥轉帳者,則由各區公所直接匯入長輩帳戶,長輩如有接到不明電話表示重陽節敬老禮金領取問題,請立即與各區公所或社會局3344885或3373378聯絡查證。
至如有部分長輩因重陽節敬老禮金致贈期間(9月30日至10月13日)因故沒有收到禮金者,社會局表示:長輩可自10月14日起至11月13日止,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經)課補領,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至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補領,補領時,請攜帶長輩個人身分證及私章(若為代領,請代領人亦須帶身分證、印章),逾期將不予補發,呼籲長輩記得各發送及補領日期,不要讓自己的福利睡著囉!
發放日期及發放方式
發放日期 發放方式 備註
9月30日至10月13日 區公所致贈重陽敬老禮金予長輩 攜帶長輩個人身分證及私章(若為代領,請代領人亦須帶身分證、印章)
10月14日至11月13日 長輩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經)課補領
11月15日至12月31日 至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