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高雄市里長主席市政推展會」陳請高雄市政府每年編列40萬元里長「基層建設費」乙案,陳市長相當的重視並責成市府團隊研議妥處。
本項里長「基層建設費」建議案,經陳副市長於101年8月14日邀集吳秘書長與市府相關局處協商討論,雖然受到市府負債不斷上升、中央補助款減少10餘億元,以致於102年度市府各局處預算須統刪15%等因素影響,惟基於市府對廣大基層里長的重視,仍作成以下決議:里長「基層建設費」每年每里20萬元,可用於:1.除草、2.排水溝清疏維修、3.路燈更新、4.里活動中心維修、5.廣播系統建置維護、6.綠美化等範圍,里長所建議案件之後續採購、執行、核銷等作業由區公所依程序辦理。
針對基層里長每年每里20萬元之「基層建設費」建設款籌編,市府充分展現誠意,並多次與區長、里長主席及里長溝通,善意回應里長訴求,雖然市府財政預算艱困、資源有限,仍期盼基層里長能透過「基層建設費」建議權,共同為改善里鄰建設、透過即時的服務與效能的提昇,落實在地基層建設與市民需求,為打造幸福高雄、幸福環境共同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