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針對旗楠公路沿線兩側,妨礙市容觀瞻及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廣告物展開強力取締拆除,自2月起陸續完成查報處分70件、已拆除嶺口至旗山路段13件,並自3月7日起調派吊車拆除大型違建廣告物,以呈現優質特色景觀及確保人車安全。
由於旗楠公路沿線經過高雄市楠梓、大社、燕巢、大樹、旗山等區 是本市重要道路之一,沿途經過義大醫院、樹德科技大學、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高雄師範大學等校區至旗山區各觀光景點攬勝必經之路,同時也是通往本市內門、美濃等行政區及台南市、屏東縣的聯外交通要道。因此,公路沿線兩側不應該有違規廣告物影響公路兩側自然景色及行車安全。近日該隊正積極針對旗楠公路兩側違規廣告物進行清查拆除工作。業者若已設置大型樹立廣告物應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規定,若不符規定則請自行拆除改善,以免遭受罰鍰及強制拆除。
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大隊長余潮駿表示,旗楠公路沿線查有廢置、竹鷹架及商業行銷等違規廣告物,除妨礙公路沿線觀瞻外,還影響行車視線,常造成交通事故。該大隊業已展開清查工作,並拆除沿線兩側違規廣告物。該大隊呼籲如要樹立廣告物,應依法提出申請許可後才可設置,地主、業者如果違規設置,市府將依違反建築法第九十五之三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亦得強制拆除,若有拆後重建則依建築法第九十五條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