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氣爆受傷醫療健保自費部分補助,高市府社會局已開始受理申請,民眾於7月31日至8月5日因氣爆受傷就醫者可申請該項補助,災民可自行申請或透過醫院代為申請,自行申請的受理地點為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9樓社會局,醫院代為申請者,直接由醫院向社會局請款。
申請醫療補助者,應為前述期限內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診者,可於出院或醫療(看護)行為發生後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依申請項目檢附應備文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長期住院醫療者可由住院醫院代為申請,醫院以二個月為一期向社會局申請;已出院尚未繳費者,可持繳費通知單向社會局申請,由社會局直接撥付醫院,亦可由就診醫院於病患出院或醫療(看護)行為發生後三個月內,代向社會局申請。
補助標準為就醫期間內,向醫療院所繳納之自行負擔或健保未給付費用,及其他因81石化氣爆,經社會局評估確有需求之就醫費用。
民眾應檢具之文件包括:
一、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須載明入出院日期。)
三、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四、健保特約醫療院所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繳費通知單(持繳費通知單直接撥付醫院)。
五、代理申請者請檢附委託書、切結書等資料(現場提供表格,亦可於網站下載)。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必要文件。
請民眾檢具上述文件至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9樓社會局,有專人受理申請及初審,相關資訊也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有疑問可洽07-3344885分機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