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神藥酒飲品非飲料-檳榔攤販售違法
(記者蘇峻億)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指出,保力達B、維士比或白馬活力發都含有10%V/V酒精,屬於指示用藥,在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的藥商或藥局才能販售,且經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才能使用,檳榔攤、便利商店及雜貨店販賣都算違法。
然而食藥署查詢法院判決的酒駕者,有多起因為喝維士比等藥酒過量而遭判刑。「喝酒不開車,喝含酒精的藥品更不能開車。」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提醒,這類藥酒的適應症是消除疲勞,酒精含量約10%,建議每天最多喝3次、每次30至40CC,開車、工作前與工作中切勿飲用,否則如同酒駕或喝酒上工,不僅增加危險,過量飲用也可能傷肝。
另外,正服用如精神科用藥等藥物民眾,應留意藥品交互作用影響藥物吸收,在用藥前應先看清楚警語及使用說明。
吳明美指出14家檳榔攤中已有3家被處3萬元罰鍰,其餘正在追查中;若檳榔攤位申請藥商執照卻販賣指示用藥,可處3至15萬元罰鍰,對販售者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食藥署今年3月聯合稽查結果,違規賣藥酒的攤商不合格率達38%,6月再辦理聯合稽查,不合格率降至13%,吳明美表示,未來每個月都有不定期稽查。